入秋時分 再觀童裝安全
8月1日,新修訂的《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正式實施,該規范規定3歲以內的幼兒服裝要達到高安全等級A類標準,否則禁止生產銷售,對甲醛、致芳香胺等有毒有害物質也有了更嚴格的限制。標準要求,自8月1日起,不符合新標準的紡織產品,禁止生產、銷售和進口。這就意味著,此前原本只需滿足B類或C類標準的24~36個月兒童紡織產品,在8月1日后不能再銷售。
入秋時分,童裝品牌秋冬季產品陸續上架,而此時新修訂的《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正式實施,對我國童裝市場、童裝品牌經營者、百貨上架以及童裝消費者都產生了或大或小的影響,在童裝的生產、質檢以及消費上觸發了新的趨勢。
新標準中,對幼兒紡織品適用兒童的年齡限定,由原來的“年齡在24個月及以下、身高在80厘米及以下的幼兒使用的紡織產品”改為“年齡在36個月及以下和身高在100厘米及以下的幼兒穿著或使用的紡織產品”,并規定產品吊牌上必須標注產品執行標準(含年份),并按GB18401標準要求標明產品執行的安全技術類別。
同2003版國家標準要求24個月以下幼兒服裝要符合A類標準不同,此次新國標將A類標準適用幼兒的年齡進行了延長,要求36個月以下的幼兒服裝必須符合,否則將被禁止生產和銷售,并且要在服裝吊牌上注明“幼兒用品、A類、
GB184012010”等字樣。這一變化意味著,原本只需滿足B類或C類要求的2至3歲兒童用紡織產品,在新標準實施后必須滿足高安全級別A類的要求。
根據安全技術類別,我國的服裝被分為A、B、C3個等級,A類等級要求高,可供幼兒穿著,B級衣物可以貼身穿著,C級衣物僅為可穿著。這3個等級的劃分標準有PH值、色牢度、異味、甲醛、芳香胺等。如A類服裝的甲醛含量就要求在20mg/kg以內,B類服裝含量為小于75mg/kg,C類服裝為小于300mg/kg。
對于服裝品牌生產經營者來說,新國標實施后,童裝生產企業將增加原材料成本。同時還增加了檢測項目,檢測費方面也有所提高,其中童裝企業成本增加大。而由增加原材料成本而引起的生產成本上漲是否會轉嫁給消費者是為關注的問題,從當前形勢看國內服裝行業競爭激烈,許多廠家要打折促銷才能保證銷量和利潤,因此一般不會輕易漲價。新國標沖擊的對象主要是作坊式的童裝生產商,對于大品牌的童裝影響不會太大。
在而在記者走訪中發現許多家長在為寶寶選購衣服時并不了解童裝吊牌上標注的各種標準,對質量的判定,只能依靠手感、品牌和價錢,在此也為廣大童裝消費者提醒在購買童裝時,一定要檢查服裝吊牌上注明“幼兒用品、A類、GB184012010”等字樣。
小貼士
《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制定的強制性國家標準。
紡織產品在印染和后整理等過程中要加入各種染料、助劑等整理劑,這些整理劑中或多或少地含有或產生對人體有害的物質。因此,有必要對紡織產品提出安全方面的基本的技術要求,使紡織產品在生產、流通和消費過程中能夠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
《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將產品分為3類——A類:幼兒用品;B類: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C類:非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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