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政策現黑龍江 母嬰行業再迎小利好
4月21日,黑龍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
該地方性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明確了除少數民族和特殊家庭之外,邊境城市人口也可以生育三胎。
邊境城市居民可生三胎
前述《條例》明確規定,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在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的基礎上,規定有六種情形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夫妻雙方均為歸國華僑或者中國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居民在本省行政區城內定居的,夫妻雙方均為邊境地區居民的,兩個子女中有殘疾兒且醫學上認為能夠生育健康兒的和夫妻雙方或一方為鄂倫春、鄂溫克、赫哲、達斡爾、柯爾克孜、錫伯、俄羅斯族的,已經生育兩個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其中雙方均為邊境居民的地區包括黑龍江省的漠河、塔河、呼瑪、黑河市愛輝區、孫吳、遜克、嘉蔭、蘿北、綏濱、同江、撫遠、饒河、虎林、密山、雞東、穆棱、東寧、綏芬河共計18個邊境縣(市、區)。
此前,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5)對此并沒有放開,當時的規定為“夫妻雙方均為農村居民,只有一個女孩或者夫妻雙方均為邊境地區農村居民只有一個子女的”允許再生一胎。
目前計生法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而黑龍江省的此項生育政策,較之年初放開二胎政策更為激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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